說到底,最重要的還是調整心態,易地而處。知己知彼,方可百戰百勝。就像我的兒子會就看電視的問題跟我們「談判」。他年紀尚幼,在表達上有欠清晰,但我們深知他這樣做是為了收看某個恐龍節目。因此我們想出了扭開電視以外滿足其願望的辦法── 錄下節目,在他表現良好時播放;或是為他送上一本有關恐龍的書籍。
當然,要了解別人的真正期望有時並非易事。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日常生活的協商情況,都須與對方建立良好關係,方可令其坦誠以對。因此我拒絕在協商中採取敵對態度 ── 與對手維持友好溝通,他們才會樂於分享更多資訊。
我亦會以此策略,與自己進行協商。這種思考過程能迫使我們聚焦於眼前事情,重新權衡當中的緩急輕重。例如週日早上確實是我享受自駕出遊的好時機,但身為爸爸,我亦應把握機會和孩子好好相處,我可另覓日子「遊車河」或帶同孩子出遊。透過這些協商策略,我更清楚了解自己的目標,以及如何實現看似無法兼得的願望,從而更自信地作出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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