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是香港法律界的指標人物,對高級時裝有獨到的觸覺,亦有自己的一套穿搭風格。你是如何將法律與時裝連接在一起?兩者其實有沒有矛盾之處?
我不肯定自己是否對高級時裝有獨到的觸覺,但我的確喜歡高質素及手工精細的服裝。坦白說,我沒有花太多時間去研究或定義自己的穿搭風格,每天起床打開衣櫃,基本上我都是憑直覺去挑選衣服的,當然,那也取決於我當日的行程或與甚麼人會面,例如見客或簽約時,我會穿上我的「戰衣」,而出差則有別的搭配方式。
對比自己年輕或剛踏進社會工作時,我現在的穿搭會傾向較功能性,亦較少表達工作以外的一面。隨著年資漸長,每當我不用開會或工作時,我都會嘗試跳出框框,展現一下我在時裝上的喜好。我記得很多年前被同事看到我穿了一件蓬鬆的晚裝回律師樓加班!那件晚裝其實是由母親為我造的婚紗改製而成的(現在稱為「升級再造」)。
提起時裝設計,我最欣賞的是一絲不苟的造工、嚴謹的設計過程和設計師對細節的執著。我認為時裝設計與繁忙的企業或法律工作並非互不相容,重要的是人穿衣而非衣穿人。要做到這點,竅門是你要懂得挑選那些最能反映自己個性的衣服,懂得展現自己,儘管你可能要用一生的精力去摸索呢!
「Métier Minus – Post-loved Luxury Fashion 期間限定慈善義賣店」剛圓滿結束,當初是甚麼驅使你籌辦這次活動呢?
全球服裝產量於2000年時已達每年1000至1500億件,過度生產已成為時裝工業的極嚴重問題!以1500億來推算,每人每年平均便會買500件新衣,這只是單單在美國的數字, 而這現象在過去22年來一直如是!